关于二○一一年工程技术中、高级资格
送评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经济发展办(局、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事局和杭州市各中、高级工程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文件的要求,现就我市做好2011年工程技术中、高级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评材料报送时间:
按照杭州市有关工程专业中、高级资格送评时间的不同安排,分别为:
1、按照杭经人〔2011〕224号、240号文件要求,从事轻工、化工、医药、纺织、丝绸、机械、电(气)机、电子、自动化、通讯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已启动。有关评审条件、评审用表式等必须从“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业务专栏——职称与专家管理——职称管理——表格下载”栏目下载。送评材料审核时间截止中级为7月25日、高级为8月25日。
2、按照杭建人发[2011]260号、261号文件要求,从事市政、公用、环保、建筑施工、设备安装、钢结构、装饰、建筑设计、规划、园林、绿化等城市建设工程的工程技术和工程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中、高级职称资格评审,今年不进行网上申报。职称评聘工作的有关信息、资料的查询或表格下载可登陆“杭州建设网”(www.hzjw.gov.cn)。送评材料审核时间截止中级为7月20日,高级为8月20日。
3、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聘等问题可免费拨打服务热线"0571-12333"进行咨询,该服务专线工作时间:工作日8小时人工服务、全年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
二、申报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的评审范围、评审条件和要求仍按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执行,破格晋升中级职务按杭人专(2004)24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从事计算机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除计算机硬件工程因全国尚未开展考试,今年仍开展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外,其余的必须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者单位必须对申报对象填写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学历、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有关证书必须认真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示审核确认。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
四、送评材料要求
所有申报评审表格和装订顺序必须按照各专业规定要求进行填报。并请点看相关网站其它政策要求。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擅自更改表式的一律不予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市经发局企业科联系,联系电话:64784222,64783468,地址:新安江望江路22号二楼。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