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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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政办函〔2010〕211号
关于印发《建德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
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德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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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办法(试行)
为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价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生产经营综合效益,引导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本市重点工业企业、重点用能企业(上市企业不列入)。
二、评价指标
主要评价重点工业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应缴税金、就业人数、工资总额、亩均税收、万元增加值能耗、污染物排放强度、新产品产值率等九项指标。
三、评价程序
1.评价时点。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每年评价两次,分别对上半年度及全年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进行评价。
2.数据提供。由统计局负责提供评价指标的各类数据。
3.汇总评价。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各项指标数据进行计分汇总。
4.评价审定。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对评价结果进行审定确认。
四、媒体公布
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府办、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劳动保障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经发局。
附件: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分值设置及计分办法
附件
工业企业评价指标、分值设置及计分办法统计表
企业名称:
|
序号 |
内容 |
评 价 指 标 |
分 值 |
得 分 | |
|
1 |
总 量 规 模 30分 |
销售收入 |
20 |
| |
|
2 |
利润总额 |
10 |
| ||
|
3 |
社 会 贡 献 30分 |
应缴税金 |
20 |
| |
|
4 |
就业人数 |
5 |
| ||
|
5 |
工资总额 |
5 |
| ||
|
6 |
资 源 节 约 30分 |
亩均税收 |
10 |
| |
|
7 |
万元增加值能耗 |
10 |
| ||
|
8 |
污染物排放强度 |
SO2 |
5 |
| |
|
COD |
5 |
| |||
|
9 |
技 术 进 步 10分 |
新产品产值率 |
10 |
| |
|
合计 |
|
100 |
| ||
备注:1.各评价指标得分最高不得高于设置分值的2倍,最低分值为0。
2.计算公式:
某项指标评价分=(企业实际值/参与评价企业平均值)×设置分值;其中,
增加值能耗指标得分、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得分=(1-(实际值-平均值)/平均值)×设置分值。
主题词:工业企业 评价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市各民主党派。
